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的要求,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及有关单位推荐,拟聘请奚俊峰等31位同志为鄂托克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人员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一)通信地址: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政大楼411室);(二)联系电话:0477-6212685。
附件:鄂托克旗拟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单